除了讀文章也要寫文章, 不然就不了解中文的藝術了 過了 三十而立 四十不惑? 不獲? 不和?的年紀
殺人者死, 傷人者刑. 反對廢死.
這跟跟自由一樣, 所謂自由是不影響他人. 犯案者都不尊重別人人權了, 為什麼要考慮他的人權. 在我們國家死刑都是重大惡極之人, 有需要與社會隔絕. 犯後有悔意, 為何不在犯前有悔意. 尤其是故意殺人或凌虐他人致死者.
處終身無期徒刑更不可行, 我一年十几廿萬納的稅, 不養這些人.